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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8章 走坨子吃烤土豆,这玩意是真香

    从林海县沿着土路直着走,就到了三部落林场。

    如果从土路一半的地方的叉路下去,则是山市生产大队等的“大沟里”。

    大沟里是这边的土话,意思就是更深的农村。

    那边大多都是生产大队,和林场林业局走的两套系统。

    所以,陆永尚对那边并不熟悉。

    特别是生产大队的猎手。

    一个地方一个规矩,三合村生产大队离三部落林场太近了。

    所以不允许上山。

    不过,那些被丛山包围的生产大队,如果在不允许上山打猎,那地里的庄稼早就被野兽拱没了。

    特别是他们这边种的大多不是庄稼,而是黑豆果等适合这边土地种植的作物。

    这些作物更容易吸引野鸡,飞龙,野兔,灰狗子等小型动物。

    所以这边的人更喜欢在山根的地方下夹子,放药套。

    没有什么猎手的传承,大多都是为了生存。

    穷山恶水出凶狗,人生活的都很艰难了,哪还有食物喂狗。

    而这些村民将在附近要的狗崽子直接散养在家,偶尔喂一口熟悉一下,剩下的大多数时间都是狗自己找吃的。

    也正因为如此,这里的猎人养的猎狗会更加凶猛。

    与之共同出现的,则是猎狗的规矩性也差一些。

    刚刚陆永尚和狗蛋猜的其实没错。

    这里之前就是一个熊仓。

    不过不是普通的熊仓,而是一只走驼子的仓。

    走驼子是东北猎人都那些冬天不冬眠,依旧在冰天雪地中游荡的熊的称呼。

    走驼子因为秋季摄入的食物不够,身体内没有足够的脂肪,所以在冬眠的时候根本睡不踏实,被饿醒后就会冒着寒冬在外游荡找食物。

    穷凶极饿这个词很适合形容走驼子,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的走驼子那真是遇到什么吃什么。

    特别这只走驼子还是带崽子的母熊,担心体内脂肪无法孕育自己肚子里熊宝宝的它,就连平日里嫌弃的狼肉都吃的很香!

    陆永尚这边,刚刚钻进山洞的时候。

    那只山洞中曾经的主人走驼子,刚刚闻着味道,摸到了前青岭子村!

    走驼子的嗅觉可比狼的嗅觉还要灵敏,离前青岭子村有一段距离的时候,就闻到了烤土豆的香味。

    这股子香味,对于走驼子来说实在是太具有诱惑性了。

    香!太香了!

    走驼子此时满脑袋都是对食物的渴望,按理来说,怀孕的走驼子很少会接触人类的。

    毕竟肚子里还有着宝宝。

    但如果它是那种一只没有冬眠的走驼子还好,肚子里不缺油水。

    可是它偏偏还沉睡了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熊以食为天!此时的它那还顾得上危险。

    四掌并用,熟练地翻过村民家的栅栏。

    围着那土胚房转了好久,这才找到来回进出人类的脚印。

    此时。

    屋内的村民正躲在土炕上,聚在一起聊着家常。

    听到开门的声音也没有在意,以为是哪个邻居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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