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么,任重兄弟,咱们回头见。你初来乍到,正好可以在镇子里溜达溜达。可惜现在太晚,荒人们都得赶着去睡眠舱占坑位。要大白天,你还能去外城的窑子逛逛。星火镇别的产业不怎样,但服务业可是一绝,价廉物美,童叟无欺。只要零点一个贡献点,包你满意。”
郑甜招呼一声,嘿嘿嘿的走了。
由于镇长临时有事,办完后才能见任重这本月来第一个进入小镇的临时荒人。任重与郑甜约定了一个小时后在镇府门口见面。
他正好趁机在小镇里自行闲逛一下,他还惦记着自己的病呢。
他在郑甜面前伪装了人设,不太方便套太多话。
镇府并不难找,小镇最中心最高的那栋灯塔形状建筑就是,抬头就能见到,不用担心迷路。
灯塔顶端还真有个巨大的球状摄像头悬浮于空。
微微放射红光的摄像头正以不规则的速度旋转,像个阴险的索伦魔眼,时时刻刻监察人间。
……
嘎吱……嘎吱……
两根铁丝挂着的白榉木牌子迎风招展,晃晃悠悠。
牌子上歪歪扭扭的手书着四个大字,“妙手回春”。
与郑甜分别后,任重四下打听一番,来了贫民窟靠近镇中心的一条街。
比起街面上其他粗制滥造的手工板房,“妙手回春”诊所的两层小楼看着干净整洁,形状也方正得多,与任重记忆里建筑工地上充当办公室的活动板房一个水准。
此时已渐渐入夜,但街面上除妙手回春诊所之外,几乎所有房屋的窗户里都不见丝毫灯光照出。
街上更没路灯照明,冷冷清清,不见鬼影人影。
幸好天上有一大一小两个月亮同时照耀,倒也勉强可以视物。
乱七八糟的纸屑、破烂毛皮等等垃圾在晚风吹拂下自由奔放地在街面上肆虐。
风再大了些,巷道深处又传来当啷当啷的声响,听着像是易拉罐在胡乱滚动。
就这般伊拉克成色的街景,拿到任重记忆里的时代,地方官员肯定通不过创建文明城市绩效考核,妥妥得回家种红薯。
一路行来,在镇子里晃悠的任重从未停止敏锐观察,努力发掘时代细节。
街上的行人大体可以分为三种。
一种便是郑甜拾荒小队这样,随身背着武器,穿着便于动作的贴身服饰,无论男女眉目间均透着彪悍气息的人。
还有一类人,大多穿常服,步伐轻快,言笑晏晏,精神状态轻松惬意。这类人来去的方向不固定,大体三两人一组。
第三种,也是最多的,便是先前进城时所见那些精神和健康状态形如难民的人。这些人正如百川归海的潮水般涌向小镇边缘处的某个位置,场面看着有点诡异。
任重没急着拦下人开口打听这些人要去哪,要干嘛,只随意在人群中选了两人悄然跟在后面,偷听这二人的聊天。
这是一男一女。
男的是个男孩,约莫十五六岁,像高中生,脸上还有些朝气。
女子则一头白发,皱纹密布,满脸老人斑。
两人交流的第一句话,就让任重听得眉头猛挑。
少年挽住老妪的手,低沉道:“妈,你别愁了,我会想到办法的。”
妈?我耳朵出问题了吗?
任重以为自己听错了。
少年十五六岁,这老太太看着至少七八十岁。
两人年龄悬殊得有半个世纪,她竟是少年的母亲?
老妇人叹口气:“我能不愁吗?再半个月你就满十六岁。可镇上的荒人名额早满了。下次普查你肯定躲不过。要么你就得被带走,要么你就得提前躲出去。外面那么危险,虽然我已经存够了给你买临时腕表的贡献点,但你什么也不会,一旦走到野外去,肯定得死在墟兽手里。唉。”
少年:“我……我想办法去荒人村落。那里虽然危险,但总能……”
老妪:“别傻了,你找得到荒人村落吗?就算你知道村落在哪,你走得过去吗?”
少年:“我想办法存钱,请拾荒队带我过去。”
老妪:“那你教教我,该怎么存?你知道拾荒队出动一次得收多少钱么?”
“我……唉!”少年沉默了。
许久后,老妪叹口气:“行了,反正我也没几年好活。我找镇长通融一下,把我的名额转让给你吧。”
少年急道:“那妈你怎么办?”
“什么怎么办?早死晚死早晚都会死,到我这年纪,有什么好怕的呢?傻孩子。”
老妪满是菜色的面孔上隐隐闪烁着慈祥的光芒。
“妈……我……”少年哽咽了。
“不说了,得走快点。我们